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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强化“四大环境”的制度供给 努力把慈溪建设成最懂创业者心思的亲商家园

  

当前形势下,随着资源要素、环境承载等刚性制约不断加剧,发展空间、交通区位等硬件瓶颈难以突破,如何在“硬约束”下建设好“软环境”日益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重大命题,也是打造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点所在。基于此,前段时间我与市政府研究室一起,采用座谈及问卷调查、赴外考察、企业走访、集体研讨等方法,就优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进行了专题调研。课题组认为,我市要以建设“最懂创业者心思的亲商家园”为目标,把握“内外匹配、张弛有序、上下一致”三大原则,努力实现三大转变,重点抓好四大环境建设,为经济新常态下实现“增长中高速、质量中高端”目标营造良好氛围、提供制度供给、创造比较优势

一、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内涵与界定

经济发展软环境是指相对于地理条件、资源状况、基础设施等硬环境而言,所有影响经济发展的非物质形态的诸如思想与观念、政治与文化、法律与政策、体制与机制、管理与服务等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其内涵十分丰富:

(一)经济发展软环境是一个复合环境。一方面,具有系统性、整体性。经济发展软环境是所有与经济发展相关联又不具有物质形态的因素构成的综合体,一旦某个必要的因素达不到基本要求,就会产生“短板效应”,影响整体软环境的对外吸引力;另一方面,具有补给性、依附性。经济发展软环境与硬环境一起构成经济发展的复合条件,两者互为依存、相互促进,在当前硬约束抬升的形势下,加强软环境建设可以提升城市的竞争力。

(二)经济发展软环境是一个双赢环境。对市场主体而言,哪里有红利、哪里才有投入,发达地区硬环境先天不足,一个在投资者和创业者看来既稳定、安全、舒适,又有利可图的软环境,就是发展的最大红利;对地方政府而言,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每一项举措都有利于优化发展氛围、增强发展潜力、提升发展优势,一个让投资者获利、让创业者成功、让老百姓受益、让城市形象提升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就是最好的公共产品。

(三)经济发展软环境是一个竞争环境。软环境的优与劣是相对的,它不仅表现为自身纵向的进步,更重要的是表现为横向比较要有竞争力。富有竞争力的软环境必然是具有比较优势的软环境,即始终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

(四)经济发展软环境是一个动态环境。其一,随着对经济运行规律的认知和把握,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内涵与外延都得到不断充实和扩展;其二,随着新经济业态的不断涌现,投资者和创业者对软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必须以与时俱进的观念和视野,创造出富有时代气息的发展软环境;其三,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有些过去良好的软环境,现在已经落伍,有些现在是优化了的软环境,一年半载之后又落入俗套,必须围绕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使经济发展软环境始终处于动态的调整之中。

为便于研究和提出更具操作性的对策建议,课题组将本次研究的软环境范围界定在影响经济发展的“全市上下思想认识的精神层面、地方政府具有权限创新的制度层面、行政行为落实于服务管理的执行层面”这三个层面之内,并就广义上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的诸如教育、卫生、城市管理等民生因素不作过多涉及和展开,重点研究影响创业创新主体的理念氛围、公平诚信、企业负担、政策效益、行政效率、服务作风等软环境因素。

二、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历史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慈溪在一无区位优势、二无资源优势、三无政策优势的硬环境弱势情况下,依靠历届党委政府的因势利导和广大群众的“四千精神”,赢得了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先发优势,形成了大众创业“一有阳光就灿烂、一有雨露就茁壮”的生动局面,区域经济走在了浙江乃至全国前列。可以说,慈溪三十多年来的快速发展,正是在极大程度上得益于软环境的红利。我们素有重视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历史传统,也积累了不少营造优良软环境的宝贵经验,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创”:

(一)制度上创新。从软环境建设的制度层面来看,慈溪能够在关键性的历史节点上,抓住时代脉搏,勇于改革创新。改革开放之初,当时的县委县政府于1984年出台《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创性地提出了“放水养鱼、养鸡生蛋、借脑生财、藏富于民”,激发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在姓“资”姓“社”争论背景下,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意见》及其补充意见,勇于提出 富有时代精神的“六个不限”(即:不限经济成分,不限发展比例,不限经营领域,不限组织形式,不限从业人员,凡无明文规定禁止、限制的一律放开,均与集体企业一视同仁,平等竞争),创造出“四轮驱动”发展模式,实现了县域经济民营化;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把握外向型经济发展机遇,实施“外贸启蒙运动”,实现自营出口高速增长;进入新世纪,抢抓杭州湾大桥建设的机遇,以再造山河的魄力谋划重大产业平台,尽管杭州湾新区体制调整,但这些最初谋划的产业平台已经释放出巨大的经济推动力;2013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形势低迷,提出招商引智“一号工程”,坚持不懈地予以推进,慈溪已位列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市第一;同时,近年来实施的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和新近实施的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等系列切合地方实际的一揽子改革举措,也对我市未来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作风上创优。从软环境建设的执行层面来看,慈溪的政务服务始终保持着“遵循民心、汲取民智、扶持民力、保障民利”的优良作风,在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注重与市场主体实际需求的对接。一是务实。例如我市在宁波率先实行的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为中小企业设立的政府应急专项基金制度、提高贸易便利化的外贸联席会议制度等等,都是脱胎于实际需求的创新举措。二是宽松。我市根据经济发展现实弹性把握税收征管力度,在规费收取上用足用好减免、缓交等政策上限,其他涉企部门也保持了让利于民、放水养鱼的传统。三是规范。我市已基本实现执法主体法定化、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依据公开化,建立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同时近年来深入治理“中梗阻、下搁浅”,市场主体对执法不规范、办事不给力的担忧较少。

(三)精神上创先。从软环境建设的精神层面来看,传统地域文化赋予了慈溪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海纳百川、博采众长、能商善贾、精工细作的品格,平均每五户家庭就有一家工商企业体现出我市浓厚的创业氛围,形成了慈溪人引以自豪的“走遍千山万水,吃遍千辛万苦,想尽千方百计,说尽千言万语”的“四千精神”。无论是“办法总比困难多”的创业激情,还是“白天做老板、晚上睡地板”的吃苦精神,又或者是“做而不说、多做少说”的务实作风,都是在慈溪人身上传承的干事创业血脉,是我们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最宝贵的软环境基因。

三、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当前,我市在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尤其是随着大众创业向万众创新阶段的演进,一些制约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软环境因素显得更加突出、亟待解决。主要体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城市精神红利有所消退。随着时代的进步,全球层面已经进入第三次产业革命,全国层面又迎来了第四波创业潮(前三波分别是80年代的个体户、90年代的“下海”、新世纪初的互联网创业,代表人物年广久、柳传志、马云)。可以说,我们的发展理念紧跟甚至引领了第一第二波创业潮,但是滞后于第三波,现在已经来临的新一轮产业革命和创业潮,我们的理念更新不够快、知识储备不够多、改革勇气不够足,未能与时俱进。主要体现在:一是“小富即安”,创业精神淡化。我市骨干企业的掌舵者依然以创一代为主(2014年度工业杰出人物中四人为60后,其余均为50后甚至40),企业二次创业意愿不强,通过互联网思维、资本合作等方式实现做大做强的意识不足,不愿接受现代企业制度改造,主观症结也在于“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的经营理念。二是“裹足不前”,干事激情消退。面对区域经济“标兵渐远、追兵愈近”的现状,危机感和紧迫感不足,过多地强调客观条件的不利和宏观环境的变化,同时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事要得罪人”的心态,精神上更多的是守成心态,缺乏勇于创新、奋起直追、争当标杆的劲头。三是“墨守陈规”,担责意识不足。干部队伍存在一定程度的狭隘利益和无所作为思想,在推进中心工作和解决难点问题时,习惯于找不能办的依据,而不找能办的依据,有时只考虑局部利益,不考虑全局利益,勇于挑担、敢于担责的情况比较少见。

(二)企业实际承担的税负压力较大。根据对43家工业企业和56家服务业企业问卷调查以及17家规上工业企业走访结果显示,当前我市企业的实际负担并不宽松,主要问题有:一是税收结构变化带来实业税负增加压力。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去年我市入库房地产业地方税收同比减少3.56亿元、同比下降23.5%,今年1-4月若剔除政府回购保障房、拆迁安置房等房地产营业税一次性缴库因素,房地产业地方税收实绩下降15.43%,预计今明两年房地产业地方税收规模将继续在低位徘徊。因此,即使保持财政收入不变也意味着实体经济税负压力增加。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62.8%的工业企业和53.6%的服务业企业认为税负最需缩减,走访的规上工业企业中除高新技术企业外,普遍表示相比规费,税负压力要大得多。二是社会责任支出增长压力。调研或走访的企业均不同程度地承担了慈善捐款、村企结对、五水共治等社会责任支出,46.5%的工业企业和57.1%的服务业企业认为近三年来该类支出呈现增长趋势。三是企业资产处置交易成本相关问题。当前,在处置企业资产过程中,常常因找不到卖方等原因,将本该由卖方承担的营业税及附加(5.6%)、土地增值税(5%)同契税(3%)打包由买方承担,然而这部分共计10.6%的税负无法计入买方企业的成本,导致人为增加企业负担。

(三)政策效益发挥尚有提升空间。财政扶持作为主要政策手段,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效益发挥仍不明显,尤其在契合市场主体实际需求上存在脱节现象,主要体现在:一是针对性不强。根据走访企业反映,政策扶持手段相对单一,奖励资金往往是“天女散花”、“锦上添花”,而且在激励企业做大做强上“奖结果”远多于“奖过程”,获得财政扶持的多数是大中型企业,而更加需要发展资金的小微型企业容易被拒之门外,很少能发挥“雪中送炭”作用。二是效益性不强。财政部门的财政谨慎性机制与职能部门“看羹吃饭”的惯性存在矛盾,以致财政扶持政策效益不能最大化,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效应也未能很好体现。三是带动性不强。产业政策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效果不明显。以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为例,由于采取了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的运作方式,实际操作中基金管理人容易产生投资冲动、盈利冲动,偏离基金运作原则,对区域经济也不具有引导杠杆功能,设立四年多来仅投资了2个本地项目。针对以上问题,顺德区产业服务创新中心的运作模式值得借鉴,其作为由区政府直属管理的法定机构,通过融资担保、创业投资、无息使用扶持资金等方式支持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承接项目初审和配合验收等政府服务企业任务,开展产品检测、产学研合作、项目孵化等公共服务,为我市破解上述问题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路径。

(四)二次创业的要素集聚不足。我市支撑新一轮创业的各种要素集聚不足,创业创新土壤尚未成熟,主要体现在:一是人才引进和留用困难。据走访企业反映,企业核心员工离职潮往往发生在两个时间段,一个是一线员工子女需要上小学时,另一个是管理层员工子女需要上中学时,相对于资金奖励,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是企业更迫切的需求。同时,高开放度和高文化层次的安居环境缺失也是人才引进和留用的主要阻碍,无法融入慈溪是人才流失的最重要原因。二是创业创新载体的吸附力不强。现有园区综合配套功能弱,对初创企业、草创团队亲和度不高,专业中介等第三方力量培育不够,缺乏创客空间、天使基金等“互联网+”时代的必备要素,至今还没有一家专业投资初创企业的风投基金,而且我市利用原厂房发展综合业态的服务业需补缴较重的土地收益金,利用其它存量房地资源发展综合业态又无明确规定,这对形成集聚化的创客空间等造成了较大阻碍。对比余杭区的“梦想小镇”,其既有生态、生活、生产高度融合的田园城市化环境,又有政府购买中介服务、云服务、技术服务,也有1亿元天使引导基金、1亿元创业引导基金、2亿元创业贷风险池三大金融杠杆,还有10个各具特色、各有所长的专业运营机构,以及“线上+线下”的创客服务方式,对创业创新资源的集聚吸附力非常之强。

(五)优化政府服务永无止境。尽管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但行政审批、执法、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政府公共服务效能仍有提升空间。一是行政审批效率仍可提高。一些事项审批条件过多,通过部门之间征询意见或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仍然依附行政审批,导致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盖章、过印手续较多,如发改、经信的立项审批,规划的选址、用地及工程许可审批,环保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需要镇(街道)或相应办、所证明或审批同意,以及工商执照办理视情需要镇(街道)出具合用场所验收证明、市风险设置办审批意见等。同时,审批窗口授权不到位,一些审批事项还要窗口、单位多头跑,仍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二是“以批代管”现象仍然存在。大部分审批事项都是按照申请相对人的承诺作出的许可,重审批轻监管,导致基本建设项目(特别是工业类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中一次性通过验收的几乎为零。三是行政执法争议依然不少。重点领域执法效率低下,尤其是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事项时,相互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执法机关不作为或难作为情况相对突出。

(六)公平诚信环境比较缺失。重构新形势下的政企互信关系已经成为当前的现实命题。一是金融生态面临恶化。一方面,企业失信、逃废债现象频发,缺乏有效打击手段,且区分正常破产和恶意逃债较为困难,严重影响了区域未来金融的有效供给;另一方面,银行抽贷情况严重,且抽贷对象往往是担保链中生产经营情况最好的企业,对企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甚至导致健康企业成为高危企业。政府在重构银企互信上可用的手段很少,发挥作用有限。二是市场经济秩序需要维护。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缺陷,创新方的维权成本异常高昂,“山寨”已成为一种惯性思维和经营权利,导致传统产业创新动力不足;市场监管信息整合不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的内容仅为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信息,缺乏税务、海关等行政方面信息以及资产与信用数据。三是涉企队伍建设仍待加强。一方面,基层涉企人员流动性较强,“一岗多责”现象普遍,基层工作人员对企业情况不够熟悉,企业认同度不高;另一方面,新形势下存在打着作风建设幌子的懒政庸政行为,一些干部视正常的政商交流为畏途,“不作为”思潮蔓延,新时期政商关系需要重构。

四、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主要设想

当前,区域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软环境建设的核心命题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依靠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来做好动力转换的文章,把市场主体需求作为第一着眼点,把现存问题瓶颈作为重要突破口,努力实现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再均衡。为此,课题组提出我市下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目标、原则和路径如下:

(一)目标:立足慈溪历史传统和现实基础,紧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突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努力建设“最懂创业者心思的亲商家园”。其内涵包括了三个关键词:“创业者”是我市软环境建设的最核心服务对象,也是建设成效的重要评判者,主要包括了广大企业和初创团体;“最懂”是指我市在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环境的过程中,不片面追求和攀比扶持力度的最大化,而是更加突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特色化、契合度,更加注重以灵活机制和优质服务取胜;“亲商家园”是指继承发扬我市亲商、崇商、安商的优良传统,以家的理念提升创业者的舒适度和归属感,这也是新形势下软环境建设的宗旨。

(二)原则:主要把握三大原则。一是内外匹配。既与内生经济需求相匹配,突出“稳商”重点,服务区域内市场主体;又与外部发展形势相匹配,突出“招商”重点,吸引区域外潜力客户。二是张弛有序。既放开市场取向之手,注重“放水养鱼”,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又抓紧政府监管之手,注重“看鱼给水”,维护公平的经济秩序。三是上下一致。既致力引领性,做到“上看天气”,使各项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举措符合时代导向;又致力针对性,做到“下接地气”,使投资者和创业者切实感受到软环境的便利与舒适度。

(三)路径:主要是实现三大转变。一是从发展初期的摸索改革向新常态下的简政放权转变。改革开放初期的市场化取向改革,大大释放了区域经济活力,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矛盾。时至三十多年后的今天,粗放式的增长已不可持续。本轮改革将通过循序渐进的调整进行“权力瘦身”,把行政权收在制度的笼子里,通过“简政放权”为企业“减负清忧”,使得政府和市场在开放、渐进、可控的态势下找到新的均衡点,实现软环境红利的再次释放。二是从比拼力度的政策洼地向注重效益的服务高地转变。尽管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对《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进行了大幅修订,但从长期看,国家规范清理地方税收“土政策”的导向不会改变,而且受限于日益紧张的地方财力,地方政策工具箱可用工具不多,靠攀比税收减免、财政奖励等政策力度来激励市场主体的模式必将走向尽头。我们必须更加重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可持续的投资创业环境,以此激发企业的市场化行为,从挖掘“政策洼地”转向建设“服务高地”,努力产生“效能高地”。三是从草创阶段的野蛮生长向质创阶段的健康成长转变。创业初期,慈溪经济在繁荣扩张的同时也伴随着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的弊病,单纯的放宽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市场秩序。随着市场的逐步成熟,政府要切换出市场过程运作,更多地承担起“出规则、严监管、强服务”的功能,在创业、投资、税收、环保等环节维护“公平、公开、公正”准则,政府对企业从“放”转向“建”,放与控谨慎并举,更加注重孕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五、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保障体系

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过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所谓纲举而目张,软环境建设的“纲”就在于制度供给。要把新的要素引入原有的制度体系并实现新的组合,这些新的要素主要包括新理念、新方式、新机构以及新法规、新政策和新的工作载体,由此进一步完善政府行为规则和政策体系,营造出良好软环境。重点是抓好四大环境的制度建设。

(一)掀起新一轮思想解放热潮,大力营造二次创业的思想环境。宁波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慈溪以“二次创业”的拼劲,建设更有实力、更有活力、更有魅力、更有竞争力的新慈溪。思想理念永远是软环境建设的先导,只有思想的大解放,才能驱动环境的大提升、引爆创业的大潮流。一是强化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建议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新政策、新现象、新标杆”三新思想大讨论,提高各级干部把握形势的能力、运用政策的能力、创新工作的能力。要主动和标杆地区比一比发展理念、和后发地区比一比争先劲头,真正正视和深入研究当前慈溪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遇到问题多分析主观原因、少归咎客观因素,努力营造居安思危、不骄不躁、奋发有为、舍我其谁的精神氛围。同时,树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考核导向,探索建立担当免责制度,秉持“先干不评论、敢干不议论、时间做结论”理念,动员和激励广大干部以敢闯敢试精神投身于经济建设。二是建立知识更新机制。一方面,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将知识更新作为领导干部的“硬要求”,定制与时俱进的干部学习资源库,创新实行多元化培训模式,建立完善学习评价反馈机制,切实杜绝“培训当休闲”、“下属代替学”等现象,倡导“学有所获、学以致用”的务实学风。另一方面,积极搭建企业与专业智库间的交流平台,努力提升高峰论坛、赴外考察等学习形式实效,通过外请领军人物、内树标杆典型方式,以成功案例激励企业家开拓眼界、提升境界。三是推进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强身”。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突出强调职责合一,既要防止随意揽权“乱作为”,更要避免借口改革、放权“不作为”,尤其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候不能把岗位职责界限作为推责的借口;涉及多个部门的事情,要从方便群众的角度设计制度,通过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等方法明确和落实责任,并完善问责程序,公开问责过程,明确问责主体和对象,增强行政问责的可操作性。例如在上文提及的企业资产处置交易成本问题中,不应把“找不到卖方”而产生的麻烦及成本转嫁给企业,而是应该在操作层面探索方便企业的方法,建议将10.6%的税负成本提前计入资产交易价格,而不是和契税打包收取。四是强化慵懒散治理机制。大力开展机关执行力建设,以破解“中梗阻、下搁浅”问题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多领域、高密度、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建立镇(街道)、派驻(出)部门作风效能交叉检查机制,同时综合运用投诉举报、经济责任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专项执法监察等线索渠道,加大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的查处力度。

(二)坚持精准发力,大力营造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政策优则环境优,政策活则经济活,精准的政策是软环境建设的灵魂所在,也是体现地方政府执政智慧之处。主要是针对三类对象的政策举措。一是满足初创大学生需求的政策举措。针对初创大学生安居难问题,探索实行存量保障性住房集体租住模式,打包交由专业的青年创业社区团队市场化运作,政府在保证产权的基础上免除租金或少量收取,集聚形成创业大学生的生活圈。针对众创空间需求问题,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存量房地资源,在确保土地使用性质不变、产权不变、结构基本不变的三不变原则下,允许按临时性商业用途使用,统一免征土地收益金,并根据众创空间建设需求允许进行统一改建。针对初创大学生成本敏感问题,对众创空间内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能耗费、贷款利息、宽带费进行补助,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初创大学生购买中介服务、云服务、技术服务等费用给予补贴。针对创业企业特点,放宽住所要求,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即允许同一地址作为2个以上企业住所,也允许企业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注经营场所地址,免办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针对互联网时代企业标新立异特点,改革名称登记制度,实行宽松的名称登记政策。二是强化扶植中小微企业的政策举措。树立市场化配置财力的理念,逐步转变以往依据产值、税收对企业进行扶持的一般做法,变“事后奖励为事先补助、无偿拨款为有偿投资、政府主导为市场化运作”,探索完善产业发展资金、创业和风险投资引导资金、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等多元化政策扶持方式,重点要在政府产业基金上实现突破,建立贴息、参股等多种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投入机制,引导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在加强扶持政策设计系统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优化政策实施机制,参照顺德产业服务创新中心的模式,制定过程强调专业导向,引进行业专家、企业参与政策制定,尝试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的分离,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的监督,加强对政策效果的阶段性绩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改进。三是提升招商引资成效的政策举措。在保持招商政策一定优惠力度的基础上,逐步避免进行土地、利率、税收等资源的“硬拼”,做好招商模式转变文章。要更加突出专业化的园区招商,创新园区组织模式,尝试采用“管委会+公司”的政企合作模式运营各园区,提升招商的针对性和效率,以此改变招商“镇镇摊指标、局局下任务”格局导致的同构化竞争、项目低小散等问题。同时,完善招商队伍培养建设机制,由招商局统一调配、管理和考核招商人员,探索优秀招商人员上升通道和高额奖励机制,提高招商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此外,针对外商独资项目购买土地操作困难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在程序操作层面予以统筹解决。

(三)转变政府职能,大力营造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政务服务是软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按照阳光、高效、规范的准则,努力做到主动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一是强化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政务审批服务机制以打造集阳光政务、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网慈溪平台建设,尝试开展网上业务审批,拓展网上注册厅功能,推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以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为基础,建立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平台。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严防以便民服务事项、其他行政权力等归类方式变相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强化项目审批会商会审机制,进一步推进“一门受理、内部流转”的行业联合审批标准建设,探索推进承诺审批制度。二是完善企业“负面清单”机制坚持“凡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自我加压”明确行政项目审批数量精简目标,清理、规范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环节,编制保留审批事项的标准,对行政审批权力进行细化量化和监督制约,探索整合集中行政许可等权力的综合审批体制,特别是削减一些符合本地产业导向的、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层级较高的项目审批程序,提倡对这些项目由“前置审批”变“后置监管”。推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三号”合并为“一照一号”改革。在逐渐落实“审改备”、“负面清单”的过程中,探索向国际商事登记制度接轨,即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分开,“先发出生证,再发工作证”,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可在一般项目范围内自由经营,这样一来,既提高了行政效率,又有利于企业在市场探索中做大做强。三是健全创业创新中介服务机制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两个作用,大力引进各类创业创新服务机构,形成“投资+孵化+增值服务”的深度运营服务,重点通过“线上+线下”的整合集成,延伸涵盖办公、融资、社交、培训、市场推广、技术研发、战略辅导等面向创业各环节的孵化培育服务,形成了丰富多样的众创空间。

        (四)树立法治思维,大力营造规范有序的诚信环境。坚持法治精神是软环境建设的准绳,唯有运用法治思维,构建起规范公正、合理有序的社会诚信体系,经济发展软环境才能持续优化。一是在保障政府公信力上强化制度供给。既要立足“权力瘦身”,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调整机制,优化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公开每一项权力的授予依据、名称编号、办事流程、责任单位等信息,确保行政权力“公示于民”;又要立足“有诺必践”,实行政府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做出的承诺,确保行政权力“取信于民”。二是在优化企业服务监管上强化制度供给。一方面,探索建立企业税费外负担清单管理制度,依托干部服务企业活动载体,对企业慈善捐款、村企结对等各种税费外支出进行调查摸底,整合剔除部分重复承担或已在对应规费中承担了的费用,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量化统一,并尽量降低标准,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企业监管随机抽查机制,重视落实放权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年两次对企业进行检查,一次固定时间,一次随机抽查,详细设定随机抽查的检查事项,对不规范的企业行为从严落实惩罚措施、形成震慑,其余时间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做到不扰民、不烦民,但法度不缺。三是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上强化制度供给。规范金融生态环境,加大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规范放贷行为,重点杜绝商业银行突然抽贷、抢跑抽贷等短视行为,同时,建立打击骗贷、骗保、逃废金融债务、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行为的常态化机制,强化失信惩戒力度,健全企业信用全面评价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现有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市场主体诚信保证金制度,把专利侵权、商标侵权、软件盗版等行为纳入法人信用数据库,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政府大数据共建共享,努力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探索“政府+第三方”的信息整合模式,克服政府自身信息盲点,吸收整合现有市场监管、国土资源、人民银行征信、房管等各类信息平台,推动地方、行业信息系统建设及互通互联,构建全社会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