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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海宁以要素市场化改革释放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浙江海宁市

      近年来,海宁深入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争当全面深化改革的“排头兵”,形成了“以改革领先推动发展率先”的意识,在经济“新常态”下带来了增长的新动力。

一、试点背景

(一)试点动因

海宁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市,浙江省“工业强市”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探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2011年开始,在浙江省率先实施了涵盖用地效率、项目准入、税收调节、亩产评价、价格杠杆等领域的“十大”倒逼工作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保障要素供给、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发展与要素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具体表现有四个方面:

1.土地瓶颈制约。海宁市700平方公里的土地开发强度已达到了28%,全省平均水平为11.5%,嘉兴市大约为25%,一般发达国家国土开发强度不超过15%。如果开发强度达到30%以上,人和自然就难以和谐相处。按规划海宁到2020年可新增建设用地6万亩,目前已用4万亩,今后6年每年只有3000亩新增建设用地可用。

2.产出效益欠佳。2013年全市开展的工业用地绩效调查中,规上企业亩均税收为9.53万元,规下企业亩均税收为3.27万元,全市总体平均水平为8.56万元/亩,亩产效益不理想。2013年全市规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6.5万元/人,仅排嘉兴市第3位,反映了企业生产效率、劳动投入、生产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职工技术熟练程度等水准都还不高。这些都说明海宁的产出效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3.能源资源紧缺。2005年海宁生产总值、工业用电量分别为218.82亿元、20.38亿度,2013年分别达到633.65亿元、54.79亿度,在短短的8年时间内生产总值实现了翻番,但用电量也同步翻番,经济增长仍依赖于高能耗拉动。2013年海宁规上工业企业用电量39.6亿度,每度电产出为33元,而同期江苏昆山每度电的产出为60元。在提高经济发展数据的同时,还必须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4.环境容量不足。海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2002年为1896万吨,2013年达到3720万吨,10年间废水排放量就增长了将近1倍。全市工业企业每年向大气排放工业粉尘等污染物达2万吨。2011年海宁市委、市政府提出治水,全省首推河长制,经过两年治水,劣五类的水正在减少。

(二)试点需要

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要素资源的需求日趋扩张,呈现市场需求激增、有效供给不足、区域供给失衡等问题。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些问题都需要依靠改革来解决,通过放权给权,扩大发展空间,用改革的方式来获取发展红利。面对发展中遇到的土地、资金、能源、环境容量和水电等要素资源的制约,再不改革、再不创新、再不突破,转型发展将举步维艰。要走在前列,不能等,也等不起,严峻的形势需要我们抓住时机加快改革、主动改革、创新发展。浙江省委夏宝龙书记于2013年10月30日、李强省长于2013年5月21日分别来海宁调研要素改革工作。2013年9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发文决定明确在海宁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2014年10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在海宁市召开要素改革扩面推广现场会,要素改革拓展至全省25个县(市、区)。

(三)试点意义

实施海宁市要素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有利于探索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新途径,破解要素瓶颈问题,提升发展保障水平,为全国县域转型发展提供示范;有利于提高资源和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单位要素产出,推进落后产能淘汰,为全国县域可持续发展、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借鉴;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劲的“改革红利”,促进海宁经济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打造改革先行区,建设“两美”新海宁的“海宁样本“,为全国中小城市提供示范和借鉴。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建立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推进存量提质科学化

在评价体系上,海宁于2013年在浙江省率先建立了系统性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置6个指标(亩均税收占50%、亩均销售收入占12%、亩均工业增加值占10%、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占10%、排放每吨COD工业增加值占10%、全员劳动生产率占8%),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设置2个指标(亩均税收占90%、单位电耗税收占10%)进行综合评价。对全市用地3亩以上的1659家工业企业进行了测评打分,按照纺织、皮革、机械电子制造和其他等四大行业进行分类排序,排定前1214家为A类重点扶持和鼓励提升类,排定中间的312家为B类整治提升类,排定末的83家为C类落后淘汰类企业(其余50家因为分公司等情况未予以单独分类)。2014年根据第一批执行情况对评价体系做了进一步完善。调整了评价的范围,将租赁企业纳入评价;调整了评价指标和权重,规下企业增加了“亩均销售收入”指标;调整企业评价分类,新增出租混合型工业企业分类,减少了规下企业进入A类重点扶持类比重;调整税收统计口径,将原有实缴税金调整为实缴税金+各类减免税金。2015年按照全省现场会的意见、建议,对亩产效益评价办法在评价范围、评价指标、评价期限方面作进一步修正,共评价企业2029家,其中A类994家(A类重点扶持类110家),B类651家,C类121家,暂不评价263家。

在要素配置上,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在用地、用电、用能、排污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的激励和倒逼的政策措施。

一是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提高原有土地等级划分,将城镇土地使用税从3元/㎡•年调整至6元/㎡•年(涵盖了96%的工业企业),再根据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分类分档减免,A类重点扶持类土地使用税减免80%,房产税减免20%;A类鼓励提升类的前50%企业土地使用税减免60%,房产税减免20%;A类鼓励提升类的后50%企业土地使用税减免40%;B类企业土地使用税减免20%;C类企业不予减免。同时将该项政策扩展至服务业行业。

二是差别化用电。对A、B类企业实施差别电价,能耗在标准之内部分(国家行业标准)执行正常电价,能耗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部分提高0.1元/千瓦时,超限额一倍以上提高0.3元/千瓦时;对B类的印染、制革前道、化工及扣板四个行业企业中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规上企业)或单位税收电耗(规下企业)超行业平均水平80%以上和200%以上部分的电量,分别提高0.1元/千瓦时和0.3元/千瓦时;对C类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当年提高0.1元/千瓦时,连续第二年的提高0.2元/千瓦时,连续第三年的提高0.3元/千瓦时。

三是差别化用能。率先建立实施用能总量核定和交易制度,对年综合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或新增年耗能1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差别化核定用能总量,以2011、2012两年用能量最高值为基准值,分别按单耗水平低于或高于全市工业增加值能耗五年规划目标值,A类重点扶持类企业按基准值的100%、98%核定;A类鼓励提升类企业按基准值的98%、96%核定;B类企业按基准值的94%、92%核定;C类企业按基准值的90%、88%核定,并实行核定配额内不收费、新增用能量有偿申购、超限额差别加价收费制度。

四是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对污水入网工业企业实行多因子复合加价收费制度(化学需氧量、酸碱度、悬浮物、磷酸盐、氨氮5种),并根据评价结果和行业特点实施差别化征收。目前实施多因子复合计价收费的234家工业企业入网污水量,占全市工业污水入网总量的77%。

五是差别化用水。对B、C类企业实行差别水价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管理,B类企业差别水价执行标准在现行水价基础上每吨水增加0.5元,对连续二年及以上被评为C类企业差别水价执行标准在现行水价基础上每吨水增加1元,超计划用水量实行分档累进加价收费。

六是差别化排污总量和价格核定。差别化核定企业年度减排任务,A类减排任务为“十二五”全市工业平均年度减排任务的50%;B类工业企业平均分三档,分别执行平均减排任务的1倍、1.5倍和2倍;C类为4倍。差别化核定排污权交易价格,A类为基准价,B类为基准价1.5、2、2.5倍,C类为4倍。

(二)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推进增量选优精细化

按照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标准,差别化配置土地,探索增量指标按效分配,提高单位土地产出率。一是对新引进项目,率先建立产业差别化供地导向,实行用地10-50年不等的弹性年限和“3+5+X”管理模式,试行“带设计方案”、“带亩产效益方案”出让。二是率先创新土地出让合同差别化管理,将投资强度、达产亩均销售和亩均税收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对亩均投入产出不足约定50%按原价收回。三是率先建立产业地价修正系数,工业、服务业用地价格在产业修正系数的基础上,根据容积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给予10-20%的修正系数打折。

(三)实施金融要素改革,推进金融资本活力化

一是对A、B、C三类企业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二是以市场化手段引导保险公司支持实体企业和重大项目,对A、B、C三类企业提供差别化保险服务。三是发挥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补充作用,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围绕“机器换人”、“两化”融合、“五水共治”等,加大对优势产业、优势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浙江晶科融资租赁公司正处于审批设立过程。四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市信用联社已成功改制为海宁农商银行;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组建方案已上报省金融办;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已在海宁设立运营中心,目前已有28家企业在省股交中心挂牌;五是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探索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模式。海宁市民间融资服务中心2014年5月份营业以来,已成功对接资金30.2亿元。与深圳力合天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设立海宁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加快海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四)实施科技要素改革,推进科技资源产业化

一是创新技术交易市场培育发展机制,举办第四届“中国海宁•长三角科技博览会”,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培育发展科技中介组织。二是创新科技型企业发展机制,成功组织晶科能源、宏达高科、瑞星皮革、万凯新材料四家企业申报省级企业研究院。建立“浙江省(海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三是创新构筑院(校)地深度合作共建产学研机制,加快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高技术转移中心、漕河泾科技绿洲、中科创智产业园、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海宁园区等创新平台建设。四是创新科技经费择优扶持市场导向机制。在技术市场交易和产业化各类科技成果按技术市场实际交易金额20%以内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平台运营中介或技术经纪人实施补助。

(五)实施人才要素改革,推进人力资源专业化

一是改革人才市场建设,整合了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和就业管理服务处职能,推动工作职能向公共服务与管理转变,将人力资源服务业交由市场运作;二是改革人才评价制度,在全市22家企业中推行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标准化体系建设,其中天通吉成机器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已完成建标工作并获省鉴定中心批复肯定。三是改革人才培训方式,建立与区域产业发展相吻合的校企共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推进海宁高级技工学校创建技师学院。四是改革人才流动机制,支持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到企业工作或创办企业,鼓励各类人才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

(六)建立要素交易平台,推进要素流动市场化

发挥市场在要素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制定了《海宁市要素市场建设方案》,明确构建1+X的要素市场体系。一是组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有限公司,由其开展涉及土地、排污权、能源、产权等资源稀缺类要素交易工作,政府制定交易规则,实现集中统一管理。二是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人力资源市场、技术市场等专业市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规划、引导和公共服务工作。目前已在经编产业园区引进上海博尔捷人才服务公司,“沪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已揭牌开园,争取三年引进30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目前海宁市被省人社厅授予“省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验区”。引进厦门中开信息公司,建设海宁网上技术市场“淘科技”网已正式运行。

(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高效化

一是清理本级审批事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上一轮184项(行政许可事项16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20项)减少到131项(行政许可事项11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7项),削减率达29%。管理服务事项207项。承接省级许可事项87项,承接嘉兴市级行政许可及其它事项79项。二是全面实施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零审批),作为全省四个试点县市之一,对负面清单外的工业项目实施零审批。28个项目正式进入“零审批”项目库,其中全省首个“零审批”项目敦奴时装产业园在内的4个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三是出台并实施不再审批外投资项目全流程“六阶段”办法。四是推行先照后证商事登记改革,实施行业从14个行业扩展到35个行业。

(八)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改革工程配套化

2013年许村镇成立行政执法局,整合三方面84名人员组成一支执法队伍,20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充分授权,开展联合执法,在实行先照后证、环评能评备案制等审改后,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今年对许村镇行政执法局体制作了进一步完善,理清了许村镇(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按照权力清单进一步强化镇局合一的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互补协调的执法运行机制。

三、初步成效

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差别化政策的倒逼和激励,企业主动转型意愿更加强烈,发展空间有效拓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断提高,为打好经济转型“组合拳”提供了动力和保障。几年来的实践,改革在经济“新常态”下带来了增长的新动力,201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669.09亿元,比上年增长7.2%,固定资产投资448.16亿元,增长21.7%,实现财政总收入108.49亿元,增长15.1%,地方财政收入60.03亿元,增长14.36%。

(一)要素资源向优质企业流动,实现要素合理配、优质配、合法配、高效配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有土地、用能、排污权、企业产权、股权、租赁权等进场交易,2015年1-6月交易总额达到32.52亿元,二级市场交易逐步活跃,其中土地交易1.76亿元,排污权交易250万元,产权交易5915万元。2014年以来13家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4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去年以来上市再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总额超过110.2亿元,高于银行新增贷款余额,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去年7月成立以来,累计匹配撮合1047笔30.28亿元。2014年以来,“淘科技”平台交易金额2583万元,沪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共有16家人力资源企业入驻,已为我市20多家大企业提供中高端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外包、培训、劳务派遣、社保代理等服务需求,累计实现产值7296万元。改革改变了过去要素行政化配置、使用终身制,使优质企业以更低的价格获得更多的要素配置。

(二)亩产效益明显提升,转型升级逐渐成为企业的自主行为和内生动力

由这一次改革激发出来的对企业自身转型升级的紧迫感、责任感、危机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企业转型发展步伐明显加快。2014年A类企业销售收入、税收、亩均销售、亩均税收同比分别增长19.1%、4.9%、22.9%、8.3%,全市规上企业单位用电量税收同比提高12%。用地方面,2014年企业间转让房产面积156.44万平方米,转让产生税费2.18亿元,腾退低效用地2779亩;用能方面,2014年度总用能核减9.8万吨标煤,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提高了能源配置效率。2014年削减COD162吨、二氧化硫176.38吨、氮氧化物84吨,全市储备库COD首次出现节余,目前储备量达377吨,为优质企业保障了总量指标。两高企业污水排放量下降13.7%,印染企业出厂平均实测COD浓度比上年同期下降35.4%,引导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优质企业纷纷借政策利好,做大做强,扩大领先优势,去年以来兼并重组企业26家,涉及面积1241亩。2014年A类企业共实施技改项目735个,投入资金为1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5%、16.3%。

(三)一批低效企业和落后产能退出,为发展腾出了空间

87家C类企业通过“关、停、并、转、退”实施了提升。2014年退低项目64个,土地面积2779.78亩,退出落后产值为19.97亿元,涉及税收0.98亿元。今年上半年退低项目24个,土地面积1066亩,退出落后产值为2.1亿元。这些退出的土地和排污权、用能等要素,为招商引资提供了新空间,2014年以来实际利用外资6.5亿美元,实到市外内资203.1亿元,浙商回归到位资金72.6亿元。

(四)发展潜力进一步释放

工业用地差别化管理加快,2015年以来已有8宗工业用地实施带亩均投资强度、亩均销售、税收土地出让,工业用地合同投资强度达到296万元/亩,合同容积率提高至2.0。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政府基本建设项目,2015年已有9个政府性项目与社会资本签约,总计金额31.2亿元。由海宁多家优质民营企业参与组建设立的海宁德商村镇银行3月正式开业,该行是继海宁农商银行后海宁地区又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2015年海宁市加强政银企合作推进有效投入签约仪式上,40多家金融机构、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现场签订合作意向,总额264亿元。

(五)推动了政府管理向公共服务型转变,提高了服务效率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率先启动实施了企业投资项目“零审批”改革,落实“四张清单一张网”,开展嘉兴市县行政审批一体化改革,削减行政权力4300余项,行政许可事项仅保留113项,成为全省最少的县市,行政审批提速88%,取消所有涉企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为企业减负2000万元。改革优化了投资环境,优质企业获得更好的要素保障、更低的要素价格、更优的政府服务。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专项执法试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提高镇一级社会治理能力。

四、启示

(一)改革要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使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直接的目的就是破除行政化配置资源的思维定势和习惯性思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依亩产效益排序竞争性获取资源作为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用的最大化和效益的最优化。同时推动政府管理向积极有为强化公共服务转变,把制定和执行好制度规则,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作为政府调控有形之手,引导资源要素向配置效率高的领域和环节有序流动。这样既可以消除过去政府主导指令性计划管理资源存在的配置低效问题,又能解决单纯以市场价格为导向的市场配置失灵问题,实现资源要素的“合理配、优质配、合法配、高效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竞争规律,也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也符合我们浙江要破解要素配置体制性障碍的改革发展的重点要求。

(二)改革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要素配置改革系统性强、覆盖面广,几乎涵盖经济领域所有部门,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体系来统筹谋划、统一部署、系统推进,尤其需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具体抓、抓具体。同时也要有部门协同作战的意识。改革是一次对部门传统思维和做法的全面挑战,需要对原有运作模式和政策规定作全面调整与梳理,需要对大量基础资料进行排摸核实,需要对大量政策进行协调对接。如亩产效益评价体系由经信局牵头,具体数据采集需要国土、环保、地税等15个部门及13个镇、街道、开发区的支持。

(三)改革要妥善处理好与发展稳定的关系

要素配置改革涉及到诸多企业主体的切身利益,要尽可能照顾到方方面面因素,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在评价体系制定上,以决策程序的公开来确保结果的公平公正。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不断对原有指标体系进行了及时修正。评价结果公布后,允许有异议的企业提出申请,根据实际给予重新认定;在差别政策实施力度上,注重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也分步到位,尽可能照顾到企业承受能力,减少社会风险与波动;在政策宣传上,制定好宣传计划,策划好宣传方案,定期宣传通报改革宣传情况,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特别是要加强对改革政策的宣传,做好专题性的政策解读,推出一批正面典型案例,释放给企业强烈的改革信号,让企业对改革有合理预期,让企业有可学可随的样板,引导企业主动参与改革。同时做好舆情监测与研判,妥善处理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为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下一步改革重点

(一)积极推进各项国家级、省级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全力推动国家级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传统模式建设为主向依靠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为主转变。大力推广PPP模式,构建政府履约保障机制,建立“1+X”实施政策体系。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创新提升,探索组建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积极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开展股权和债券融资,探索建立“海民投”等资本运作公司。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基础设施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调节机制,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二是奋力推动国家级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和市场交易制度。健全工业用地多途径、多方式市场供应体系。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弹性年期出让和“先租后让”等多种供应方式并行,依据法律规定和市场条件,选用适宜供地方式。强化土地指标市场配置。探索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竞争性配置或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有偿调剂,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镇(街道、平台)市场化交易。建立土地指标周转机制,允许镇与镇之间借用富余指标,待获得指标后再予归还,解决各镇土地指标与项目匹配问题。建立健全存量工业用地流转制度。培育和发展土地二级市场,完善工业用地转让税收征缴机制,通过市场机制促进经营效益低、土地使用效益低的企业转让土地,促进存量土地的优化配置。三是努力推动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试点。以成功争创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培育建设试点县市为契机,做好皮革城电子商务创业园跨境电商试点工作,通过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强化跨境电商培训,推进“1+X”跨境电商园区建设,完善跨境电商服务体系等措施,加快推进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四是全力争取省级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综合要素分层定价制度和科技、金融、人才等高端要素集聚,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差别化政策措施,真正实现各种资源要素合理配、优质配、合法配、高效配;推进企业分类指导制度改革,指导推进C类企业兼并重组;推进农村产权“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基础上的“确权、活权、同权”制度改革,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企业投资高效审批改革,建立有利于要素流动和有效配置的审批制度,加快二级市场交易的要素尽快落地;通过综合性改革,释放改革综合效应。五是有力推动环境管理制度系列改革。在全省率先进行改革试点,实施以环保审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系列改革,为全国、全省开展环境管理制度改革积累经验。进一步突出市场主体的责任,简政放权,变事前审批为政府只制订标准,规范流程,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地遵守市场规则;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约束,让企业最大限度释放产能;以此为范例,推动其他领域和环节的再造。

(二)有力推动各种要素高效流动

一是全力推动区域性要素市场建设。加快区域性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力争打破要素跨区域流动的限制,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建设成为浙北区域性要素交易中心。积极构建交易服务体系,引入银行、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主体,打造金融服务集散地。积极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强大的中介机构,为企业交易提供咨询服务。二是积极争取碳排放交易。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碳排放权有偿交易改革,推动企业采取减排技术措施,实现减排目标。将碳排放减排目标分配给不同的企业,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能按期实现减排目标的企业可以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拥有节余配额或排放许可证的企业那里购买配额或排放许可证以完成自己的减排目标。国家将在明年推行碳排放改革,我市目前正委托省气候中心编制碳排放交易方案。三是以皮革大宗商品交易为契机,不断探索其他品种大宗商品交易,推动金融业发展。加快组建“海宁中国皮革交易中心”,推动海宁皮革产业的转型升级,牢牢把握住皮革产业的话语权,推动我市制革企业更好地把握行业的供求态势,实现对传统贸易的价格风险规避。不断探索其他品种大宗商品交易,打造金融中心。四是完善规范产权上市交易办法破解权证不全交易难题。完善规范企业产权上市交易制度,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促使之前未办理权证且权属明确的企业能进行市场化交易,盘活企业用地和房产,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升级。

(三)依托各类要素平台,推进高端要素集聚

一是金融要素方面。加强金融招商,重点引入和培育地方法人型金融机构。以股份制改造为载体,扩大现代企业集群规模,加大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后备企业培育力度。以海宁智慧城为载体,进一步集聚基金、互联网金融、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创新金融主体,力争打造海宁市创新型金融集聚区。建立海宁金融服务网,构建公益性网上金融超市,整合全市银行、小额贷款、民间融资、融资租赁、担保、保险、基金等金融要素资源,借助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实现移动金融终端智能化与O2O服务便捷化。二是人力资源要素方面。发挥“沪浙人力资源产业园”在引进和集聚人力资源要素方面的作用,力争2015年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突破1.5亿元。全面推行分行业的地方人才特别评价体系,深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企业各类人才集合年金。三是科技要素方面。通过“淘科技”网进一步集聚长三角科技资源,加强线上科技中介服务力量培育,积极引进线下科技服务机构,全年实现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加大科技创新券、专利服务券推广力度,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资源及服务进一步共享。加快推进产学研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孵化链。

(四)推进其他领域改革

一是推动外贸通关便利化改革。加快“海宁港”建设,促进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为企业提供在海宁港办理检验、通关和海河联运一条龙的手续办理和服务。二是推进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变“以批代管”为“宽进严管”,以承诺制、备案制和监管验收制代替行政审批,同时探索推行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标准、环境标准。三是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认真研究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理清部门职能,建立“四张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快农村三权改革。统筹推进确权、赋权、活权、保权工作,实现“死产变活权,活权生活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