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辰芳:城市更新规划的探索与思考
- 信息来源:中小城市指数网 | 更新时间:2022-06-23 | 阅读量:531次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城市更新成为我国众多城市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面对这一局面,国土空间规划需要积极响应,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有效规范和引导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深圳在土地资源紧约束的瓶颈下,较早开展了城市更新规划的探索。早期主要以项目为依托,通过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协调相关主体诉求,推进城市更新。随着更新单元碎片化、公共利益用地零散化等问题的凸显,开始探索片区层面的更新规划统筹,同时不断完善宏观层面的更新规划,强化全局指引,加强底线管控。结合国家宏观导向和深圳实践经验,建议城市更新规划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依托国土空间规划,合理构建从宏观到微观逐层传导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以统筹协调自上而下的管控要求和自下而上的多元诉求。建议城市更新规划体系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规划体系充分结合,使更新规划内容纳入法定规划体系,从而有效指导城市更新的实施。
在宏观(城区)层面,需加强城市总体更新工作的战略引领和全局安排,在严守资源约束底线的前提下,统筹增量与存量空间资源,明确城市更新的总体方向、重点任务和重点区域等。同时,建议各地结合实际需要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摸查更新对象,研判更新目标、策略和规模,制定更新行动计划,以对更新工作进行全局性、系统性安排。
在中观(片区)层面,需强化片区更新统筹,保障公共利益的落实和整体提升。建议城市更新空间单元结合详细规划管理单元及社区生活圈范围,深入调查基础信息与社会需求,结合现状与目标、需求与问题,加强更新方式、空间要素、公共利益、改造权益、规划实施等方面的统筹,并将核心管控内容按程序纳入详细规划。建议进一步优化存量地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和管理方法,如探索分层编制、刚弹管控等,积极应对城市更新面向实施的需要,使之更具有适应性。
在微观(项目)层面,需协调多元诉求,落实细化详细规划,并制定精细化的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建议在征集更新意愿的基础上,基于详细规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更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路径,统筹协调多方利益,明晰权责关系,确定项目范围、功能业态、环境品质、产权调整、利益平衡、开发运营模式、实施时序等,以具体指导更新项目的实施。
二是针对存量发展特征,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规划的技术优化。相较于传统增量规划,城市更新规划首先要开展更加深入细致的基础调查与潜力评估,摸清现状建设情况和土地权属关系,收集多元主体意愿和诉求,识别优势资源与突出短板,进而建立一套科学的综合评估体系,识别更新对象,合理研判更新方式。其次,方案制定需要更加多元协同、综合开放的工作方法,通过多主体协商、多部门协同、多团队协作,加强全流程公众参与,逐步形成城市更新地区的发展共识,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推动有机更新,促进空间结构优化、城市功能完善、历史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修复、品质活力提升等多元复合目标的实现。最后,规划实施更加强调统筹利益平衡,这要求城市更新规划充分考虑既有产权关系和相关主体诉求,研判开发运营模式,评估项目经济可行性与综合效益,反向校核和优化规划方案,以保障公共利益、尊重合法权益、平衡项目收益,从而充分调动社会和市场力量,推动城市更新项目的有效实施和长效运营。
三是适应城市治理需要,推动城市更新规划从“空间规划”向“治理规划”转型。城市更新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途径,涉及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需要城市更新规划有效适应城市更新的实际需求,充分融入城市治理体系,合理拓展规划统筹和协调的范畴,积极探索城市治理机制创新路径,系统谋划城市更新中的内生动力培育、财政和资金引导、基层治理体系改革、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建设、配套政策支持等,以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治理格局构建。
城市更新作为城镇化发展阶段的必经过程,是国家层面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背景下,急需探索提炼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实施性的基础框架,为不同城市提供城市更新规划的经验总结和关键技术工具,形成基本共识,有效推动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转型发展。同时,也应鼓励各地在基础框架和基本共识下,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多元探索和创新,逐步形成契合自身发展特征和治理语境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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