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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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定位、银川市“三都五基地”“两地五中心”建设布局、我市“1535”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圆满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经济呈现“恢复有力、结构优化、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814.6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08亿元,增长13.1%;第二产业增加值690.22亿元,增长11.1%;第三产业增加值99.35亿元,增长5.1%。三次产业分别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1%、84.7%、12.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73785元/人,比上年增长9.9%。
全市年末人口29.82万人,比上年增长0.4%,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1.3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1.66%,比上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全年出生率为8.74‰,死亡率为6.05‰,自然增长率为2.69‰。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4%。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7.3%。
二、农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2.8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农业产值12.1亿元,下降0.3%;林业产值0.4亿元,增长77.8%;牧业产值38.3亿元,增长17.4%;渔业产值0.3亿元,增长2.1%;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7亿元,增长4.2%。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5.97万亩,比上年增长1.7%。其中,稻谷种植面积3.46万亩,下降16.1%;小麦种植面积1.05万亩,下降47.4%;玉米种植面积19.8万亩,增长7.1%。大豆种植面积1.66万亩,增长77.9%。油料种植面积0.03万亩,增长150.0%。
全年粮食产量14.68万吨,比上年增长0.2%。其中,稻谷产量1.88万吨,下降16.8%;小麦产量0.36万吨,下降53.1%;玉米产量12.28万吨,增长6.6%。大豆产量0.17万吨,增长48.2%。油料产量69吨,增长146.4%。
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2.70万吨,比上年增长7.4%。其中,猪肉产量0.54万吨,下降30.3%;牛肉产量0.62万吨,增长27.0%;羊肉产量1.37万吨,增长20.7%;禽肉产量0.17万吨,增长44.9%。禽蛋产量0.12万吨,下降25.2%。奶产量84.36万吨,增长93.8%。猪存栏7.25万头,增长58.7%;猪出栏6.63万头,下降28.8%;牛存栏23.52万头,增长19.8%;牛出栏3.71万头,增长28.0%;羊存栏67.58万只,增长5.1%;羊出栏72.43万头,增长19.2%。家禽存栏33.09万只,下降7.1%;家禽出栏62.86万只,增长44.8%。全年水产品产量0.23万吨,比上年增长2.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632.9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4%。
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9.4%;股份制企业增长10.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36.3%;私营企业增长4.8%。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8.5%,制造业增长17.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8%。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159.0亿元,比上年下降2.2%。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利润90.0亿元,增长22.8%;股份制企业112.8亿元,下降9.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5.0亿元,增长25.1%;私营企业17.9亿元,下降62.8%。分门类看,采矿业利润71.2亿元,下降14.3%;制造业66.2亿元,下降40.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1.5亿元,下降169.1%;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79.74元,比上年提高1.74元;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63.8%。
全年建筑业总产值15.9亿元(注册地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比上年增长66.9%。本年新签订的合同额19.0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全市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总额19656.4万元,比上年增长17倍。
四、服务业
全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7.9亿元,比上年增长4.8%。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6.62亿元,下降1.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7.61亿元,增长21.7%;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2.64亿元,增长9.9%;金融业增加值10.97亿元,增长9.4%;房地产业增加值5.99亿元,增长2.8%;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15.60亿元,增长7.3%;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38.47亿元,下降2.2%。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7.2亿元,比上年增长4.3%。
五、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81亿元,比上年下降2.3%。分城乡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5.35亿元,下降2.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46亿元,下降2.0%。分行业看,商品零售额27.36亿元,下降7.1%;餐饮收入额7.45亿元,增长20.7%。
全年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比上年下降12.9%,书报杂志类增长8.8%,中西药品类增长38.3%,石油及制品类下降86.4%。
全年限上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990.5万元,比上年下降8.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3.4%。
六、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8.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市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1%。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下降44.6%,占全市总投资比重1.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0.8%,占全市总投资比重85.6%;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6.2%,占全市总投资比重13.2%。
全年新入库项目共161个,比上年减少12个,同比下降6.9%。按投资种类分,500-5000万元投资项目共241个,增长12.6%,占全市总投资比重2.4%;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共264个,增长9.1%,占全市总投资比重97.6%,按构成分,建筑安装工程完成投资103亿元,下降3.6%,占本年完成投资额的27.8%;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完成投资236亿元,增长3.9%,占本年完成投资额的53.8%。
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5.41亿元,比上年下降13.33%。按构成分,建筑安装工程完成投资4.52亿元,下降16.76%,占本年完成投资额的83.55%;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完成投资0.89亿元,增长8.92%。按工程用途分,住宅完成投资4.69亿元,下降1.83%,占本年完成投资额的86.69%,(其中:90-144平方米住宅完成投资3.53亿元,占住宅投资的75.27%);商业营业用房完成投资0.34亿元,下降2.07%;其他完成投资0.38亿元,下降66.57%。
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62.2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54%。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6.89万平方米,增长5.94%;商业营业用房施工面积6.28万平方米,增长13.19%;其他施工面积9.10万平方米,增长5.33%。
房屋新开工面积9.11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54.32%,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6.52万平方米,占本年新开工面积的71.57%,房屋竣工面积2.57万平方米,下降51.14%;房屋竣工价值 0.57亿元,下降58.64%;房屋平均竣工成本由去年的每平方2614元下降为2209元。
商品房销售面积9.7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7.57%。按工程用途分,住宅销售面积9.09万平方米,增长27.85%;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0.69万平方米,下降42.50%。商品房销售额6.10亿元,增长40.92%。住宅销售额5.67亿元,增长49.98%;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0.43亿元,下降21.25%。
商品房待售面积14.36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1.47%,其中:住宅待售面积1.98万平方米,下降44.07%;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12.00万平方米,下降2.44%,占全市商品房库存的 83.57%;待售面积3年以上的共有10.90万平方米,下降11.17%,占全部待售面积的75.91%。
七、财政金融
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58.56亿元,比上年增长6.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52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税收收入42.24亿元,增长14.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3.6%。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39亿元,比上年增长16.7%。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14.0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中住户存款211.48亿元,增长13.1%。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11.70亿元,增长20.2%,其中,中长期贷款168.30亿元,增长12.5%。
八、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00元,比上年增长7.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1.98。
全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415元,比上年增长5.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276.5元,比上年增长5.6 %,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7.5%。
全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17元,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937.5元,比上年增长10.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1%。
年末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71万人,减少0.09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28万人,增加0.2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7.4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77万人。年末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702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092人。
年末全市有律师事务所6家,其中合伙所5家,个人所1家,律师人数61人,其中专职律师45人,公职律师13人,公司律师2人,法律援助律师1人。律所共代理各类案件2143件,签约法律顾问单位130家,其中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63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59家,担任事业单位法律顾问8家,全年业务收费886.84万元。全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617件,其中涉外公证67件,涉港澳台公证3起、合同、协议类135件、委托类113件、继承类436件、遗嘱类32件,办理公益性公证事项714件(为老年人及涉及农村宅基地相关公证业务减免533件),为民办实事331件,收取公证费75万余元。共有调节委员会139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0个,人民调解员72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41名,调解矛盾纠纷388件,调解成功353件,协助基层党委政府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33件。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2023年灵武市荣登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第82位。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重新备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新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3家,备案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19家。新增自治区级企业孵化器1个,已入孵企业24家。
年末全市共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1个,普通高中学校数2个,普通初中学校数6个,普通小学学校数27个,一贯制学校数1个,幼儿园数41个。中等职业教职工数128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数372人,普通初中专任教师数670人,普通小学专任教师数1166人,幼儿园教职工数1204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745人,在校生5145人,毕业生1325人。普通高中招生1871人,在校生5038人,毕业生1598人。初中招生6680人,在校生19345人,毕业生6210人。普通小学招生3149人,在校生18444人,毕业生3266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7265人。
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0个,博物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22万册,人均拥有量0.74册,总流通量10.7万人;文化馆1个。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100%。
全市共有5A级旅游景点1个,3A级旅游景点2个,2A级旅游景点5个。全年共接待国内游客482.38万人次,同比增长177.23%;实现旅游总收入39.48亿元,同比增长233.45%。
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97个,其中医院13个,在医院中,公立医院3个,民营医院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0个,其中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个,门诊部(所)85个,村卫生室6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健康教育所1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222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858人,注册护士904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654张,其中医院1457张,乡镇卫生院137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张,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0张。全年总诊疗人次227.7万人次,出院人数3.95万人。
年末全市建有体育场地2123个,体育场地面积84.72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72平方米;共有体育社团18家,开展青少年举重、摔跤、足球、跆拳道、排球、射击、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拳击、篮球、射箭、自行车等17个项目的业余训练。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级体育比赛10余项,承办国际性篮球挑战赛1场,自治区级比赛5场;公民体质监测,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2.86%。
十一、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市土地总面积300907.27公顷(行政区划面积),其中,湿地1184.04公顷、耕地23819.06公顷、种植园用地5549.28公顷、林地42187.58公顷、草地169288.6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130.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582.5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570.87公顷、其他土地18595.19公顷。
全年平均气温为10.2℃,比上年增长0.2℃。年极端最高气温37.5℃,年极端最低气温-22.8℃,年降水量159.7mm。年最大风速12.5米/秒,年极大风速22.5米/秒,年平均风速2.3米/秒。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4.4%。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7u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60ug/m3。
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受伤4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74%。
说明: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全市人口是指常住人口。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主要从事实物商品交易的网上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文化旅游相关数据来自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教育体育数据来自市教体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生健康局;社会保障相关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银川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应急管理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城市资源数据来自市自然资源局;科学技术数据来自市科技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和灵武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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